最高法、市场监管总局:假借“弘扬伏羲文化”的网络传销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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创建时间: 2026年8月13日 04:41
标签: 媒体报道
原文链接:最高人民法院、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发布依法惩治网络传销犯罪典型案例
发布机构:最高人民法院、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
发布日期:2024年6月28日
案情摘要
该典型案例涉及一个假借“弘扬伏羲文化”建立的网络平台。组织者在线上线下销售姓名学、改运和风水课程,按照不同缴费额度设置会员级别和返利,并在课堂中把主讲人塑造成能够改运的“大师”,鼓动参与者继续购买课程、发展下线。
经法院认定,该组织吸纳会员120人以上,层级达到三级以上。主犯因组织、领导传销活动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,并处罚金三十万元;二审维持原判。
裁判要点
法院认定传销的关键仍是经济与组织结构:
- 以缴费取得加入资格;
- 按顺序形成层级;
- 以直接或间接发展人员数量计算返利;
- 以利益诱导参与者继续发展他人;
- 通过相关安排骗取财物、扰乱经济社会秩序。
“大师”“文化”“改运”等包装会增强精神控制,却不是法律认定传销的唯一标准。
与本专题的关系
这起案件提供了一条必要界线:媒体所说的“精神传销”是描述性概念,法律上的组织、领导传销活动罪仍须证明入门费、层级、计酬和发展人员等要件。
因此,批判高压课程和人格控制时,不必仓促宣告所有相关机构已经构成刑事传销;但一旦文化课程与分级缴费、返利、拉新结合,传统文化的外衣并不能阻断法律审查。